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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度優質學校評選
最新更新日期:2025/1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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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選說明

 
 

優質學校評選說明

 113年度臺北市優質學校評選作業說明重點提醒【節錄】 

法源依據 

臺北市優質學校評選及獎勵要點中華民國 112 11 3 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綜字第1123094263號函 

評選及獎勵對象 

臺北市行政轄區內之國立、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(不含獨立幼兒園)學校與教育部輔導核准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商學校。

參選向度 

計「學校領導」、「行政管理」、「課程發展」、「教師教 學」、「專業發展」、「學生學習」、「創新實驗」、「校園營造」及「資 源統整」等 9 項,參選學校得依其辦學結果提出 1 項(含)以上優 質獎之申請。其中「課程發展」、「教師教學」、「專業發展」及「學 生學習」等 4 項,多學制學校得以部分學制提出申請。 

參選方式 

單項優質獎 

(「需初審」及「參加審」兩類

    1. 前一年度申請案通過初審而未通過審之學校,經學校精進及修正後,並檢附「精進說明」,得於當年度以參加複審方式報名。 

    2. 前一年度申請案通過審、進入決審階段,經評選而未獲獎之學校, 

 依「臺北市優質學校評選及獎勵要點」第十二條略:同一申請案於 

 參選後二年內得參加審,惟以一次為限;得於當年度以「逕參加複審方式報名。 

      

整體金質獎 

學校累計 6 項(含)以上單項優質獎(含部分學制獲獎向度),得申請整體金質 獎,惟須提出尚未獲獎向度申請書並通過審。 

評選期程:請詳閱「臺北市 113年度優質學校評選作業說明」及注意本網站最新消息公告 

一、 網路報名及資料上傳:11313日(週三)上午9時至113112日(週五)中午12時止(含臺北市優質學校資源網報名資料上傳成功)

二、 資料審核及補正:113117日(週三)中午12時至113118日(週四)16時止。

三、 資料初審:113年3月1日(週五)起至113年320(週三)中午12時止

初審結果公告(預訂):113年327(週三)起當週公告

四、 單項優質獎實地複審:1134月8日(週一)起至113年5月15

(週三)止。

複審結果公告(預訂)113年5月22日(週三)起當週公告,請學校靜候

五、 整體金質獎實地複審:113年5月27日(週一)起至113年6月14(週五)止。

參選線上資料繳交項目 

參選報名表智財權切結書授權書(合併掃描為同一檔案)申請書封面參選申請書及申請書形式自我檢核表(合併掃描為同一檔案)均需完整(需核章處請核章後掃描成電子檔) 

勾選逕參加複審類別申請學校,需於申請書格式規範頁數內,提出較前一年度精進、修正之對照說 

評選獎勵 

一、經評定獲獎學校,頒給獎牌、獎座、獎金行政敘獎 

單項優質獎金新臺幣(以下同)20萬元整體金質獎獲獎學校獎金150 

    、多學制學校參與課程發展、教師教學、學生學習及專業發展等向度獲獎獎金10萬元 

   四通過單項優質獎,得於「臺北市中小學教育品質保證實施計畫」外部品質保證之學校經營成效計金質級五十分。

 
目前進度圖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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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度優質學校辦理公告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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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上報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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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式審查線上補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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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書書面審查(初審階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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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審訪視期間(單項優質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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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審會議期間及結果公告(預計6月下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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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審結果公告及頒獎典禮(預計9/15星期日)
 
 
1999 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單位: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
聯絡人: 研究組  電話:2861-6942 轉 2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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